哪些范围内必须使用标准地名?
答:①地名标志、交通标志、广告牌匾等标识;②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和政府网站等公共平台发布的信息;③法律文书、身份证明等各类公文、证件;④辞书等工具类以及教材教辅等学习类公开出版物;⑤向社会公开的地图;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使用标准地名的其他情形。
[原创文章],作者:宏猫大哥,如若转载,请自觉注明出处:http://www.vbamall.com/10735.html
亲们,如果喜欢本站,请在PC端点击 [支持宏猫网],不花一分钱即可捐赠支持到我们,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