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评审工作有了“新标尺”:山东制定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

职称评审工作有了“新标尺”:山东制定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

职称评审,是人才工作的“指挥棒”和“风向标”,既关系人才切身利益,也关系人才的引进、培养和使用。近日,省人社厅印发《山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把制度创新贯穿到职称评审各环节、全过程,对职称评审主体、适用对象、评审程序、参与各方权利义务等逐一作出规范,为我省职称评审工作铸好了“新标尺”。

“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明确了‘谁能评’‘谁来评’‘评什么’‘怎么评’,是山东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以来规范职称评审工作的‘标尺’,将从源头上进一步规范职称评审程序,优化职称评审管理,加强职称评审服务,提升职称评审工作质量和水平。”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负责同志告诉记者。

聚焦“谁能评”,打破人才发展条条框框

体制机制顺,则人才聚,事业兴。过去,职称评审大多集中在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非公经济组织和自由职业者参加职称评审,或多或少地存在“隐形”门槛,一些限制条件把很多人挡在了门外。为此,《实施办法》坚持“同等对待、一视同仁”,打破身份、档案、所有制等限制,拆除“玻璃门”,搬掉“绊脚石”,鼓励非公经济组织和自由职业者在内的各类专业技术人才,在遵守宪法和法律,符合职称标准条件的前提下,都可参加职称评审,民营企业和自由职业者评职称不再“无感”“无门”。同时,打破过去职称评审“步步爬台阶”的弊端,建立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允许持有“山东惠才卡”、博士后等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直接申报正高或副高职称;从省外国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直接参加相应职称评审。

聚焦“谁来评”,明晰评审主体职责边界

职称评审工作涉及的主体多、环节多,只有依法划定权力边界,才能做到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实施办法》坚持不越位、不缺位原则,重点围绕标准由谁制定、工作由谁管理、评审由谁组织、过程对谁负责,明确各层级、各单位职责边界,确保该管的事管好、管到位,该放的权放足、放到位。

明晰标准由谁制定。不同层级职称标准,由相应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同级行业主管部门制定,行业主管部门负责解释,且标准不能低于上一层级。

明晰工作由谁管理。人社部门负责统筹规划、综合管理,行业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业的管理和组织实施。

明晰评审由谁组织。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评议、认定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和专业能力,其办事机构负责职称评审的日常工作。

明晰过程对谁负责。职称评审委员会对其组建单位,即行业主管部门或者行业内具有重要影响力的企业、事业单位负责,管理和监督所组建的评委会,组织实施职称评审具体工作。

聚焦“评什么”,精准科学制定评价标准。

职称标准是开展评价的标尺和依据,标准是否科学,直接决定人才评价质量。过去,评价标准往往“一把尺子量到底”,并不适合所有行业。为此,《实施办法》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分类评价的原则,针对不同职业、岗位、层次人才,分别建立评价标准,努力把最优秀的人才用最合适的标准评出来。比如,基础研究领域,以同行学术评价为主,注重研究成果质量以及社会影响力;科技成果转化领域,重点关注知识价值和市场评价,注重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评价过程中,破除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唯奖项等“四唯”倾向,将评价标准重点归纳为品德、能力和业绩三个方面。具体标准更加注重考核工作绩效、创新成果,增加技术创新、专利发明、成果转化、技术推广、标准制定、决策咨询、公共服务等评价指标的权重。

聚焦“怎么评”,规范再造评审服务流程。

职称评审服务既关乎职称制度改革的成效,更关乎专技人才的“获得感”。《实施办法》明确将服务理念融入职称评审工作全过程,实行流程再造、减证便民,努力打造有温度的职称评审服务。

规范审批流程。《实施办法》明确职称评审申报、审核、评审、公示、确认等流程,细化分解具体环节及内容等,让评审工作“有章可循”。比如,职称评审实行专家评审、业内评价,明确评委会评审专家的条件和组成,评审会议实行封闭管理,评审工作实行回避制度等,避免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现象发生。

优化评审服务。《实施办法》明确逐步开放职称信息查询验证服务,全面推行职称电子证书,申报材料凡是通过法定证照、书面告知承诺、政府部门内部核查或者部门间核查、网络核验等能够办理的,不得要求申报人员额外提供证明材料。依托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推动职称政策、标准、结果等信息网上公开,职称申报、审核、评审、公示、备案等网上办理,职称电子证书网上发放,实现网上服务“一条龙”。

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实行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承诺制,采取“双公示”制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强事中事后抽查巡查、问题线索倒查复查,确保职称评审公平公正。加强信息归集共享,充分运用大数据,强化跟踪预警,提高监管智能化水平。

“下一步,我们将做好培训,加强宣传,让评审单位熟悉新政策,为广大专业技术人才提供更优质便捷的服务,进一步激发人才创新创造的活力,为山东锻造高质量发展的人才引擎。” 省人社厅专技处负责同志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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