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老楼加装电梯提取公积金有新政,7月1日起施行!

济南老楼加装电梯提取公积金有新政,7月1日起施行!

6月30日,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根据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实施以来的执行情况,对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做出部分调整,规定房屋产权人和配偶及同一户口共同居住父母和子女,可提取个人名下的住房公积金。

济南老楼加装电梯提取公积金有新政,7月1日起施行!

新规自7月1日起施行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程竣工验收之后,可一次性提取房屋产权人和配偶及同一户口共同居住父母和子女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因增设电梯个人实际出资的费用(扣除政府奖补资金且不包含电梯运行维护费用)。

房屋产权人本人提取的,需提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协议书原件(含费用分摊方案)、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施工备案证明原件、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原件。

产权人配偶提取的还需提供结婚证或可证明夫妻关系的户籍证明(户口簿)原件;同一户口共同居住父母和子女提取的,还需提供户口簿原件。

2020年11月,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根据《济南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办法》有关规定,明确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项目的房屋产权人及配偶且在本市无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的,可提取个人名下的住房公积金。

转载文章,来源于 网络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文章重在普及知识,若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转载请保留出处!

亲们,如果喜欢本站,请在PC端点击 [支持宏猫网],不花一分钱即可捐赠支持到我们,谢谢!

宏猫大哥宏猫大哥
上一篇 2021年7月1日
下一篇 2021年7月1日

相关推荐

联系我们

在线咨询: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邮件:67670279@qq.com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