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13日)
今天,我们召开全国驻村帮扶工作推进会,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驻村帮扶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关于向重点乡村持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落实中央组织部《关于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的若干意见》和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交流经验做法,研究解决问题,推动驻村帮扶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更好发挥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的重要作用。
刚才,8个单位的同志介绍了驻村帮扶工作的典型经验做法,听了很受启发。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充分肯定驻村帮扶工作为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作出的重要贡献
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是脱贫攻坚战中落实精准方略、解决“谁来扶”问题的有力举措。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重要会议、重要场合、重要时间节点先后30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强调“根据贫困村的实际需求精准选配第一书记、精准选派驻村工作队”“做到每个贫困村都有驻村工作队,每个贫困户都有帮扶责任人”“工作队和驻村干部要一心扑在扶贫开发工作上,强化责任要求,有效发挥作用”“要关心爱护基层一线扶贫干部,让有为者有位, 吃苦者吃香、流汗流血牺牲者流芳”,为驻村帮扶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党中央、国务院对选派驻村工作队作出了安排部署,各地认真贯彻落实、持续推进。2015年7月实现全国范围内对贫困村选派驻村工作队全覆盖 ;2017年进一步规范驻村干部选派管理;2020年第一时间组织驻村干部迅速返岗,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驻村帮扶工作。全国累计选派25.5万个驻村工作队、300多万名驻村干部,在脱贫攻坚这个没有硝烟的战场上呕心沥血、建功立业。
驻村干部上联党和政府,下接贫困群众,打通了脱贫攻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为兑现“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一个都不能少”的庄严政治承诺作出了重大贡献。他们向贫困群众宣讲党的扶贫政策,摸清贫困群众底数,因户因人落实帮扶举措,帮助解决行路难、吃水难、用电难、通信难、上学难、就医难等问题,帮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增收脱贫。他们坚持将党建与脱贫攻坚相结合,推动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加强村“两委”班子建设,把村党组织建设成为坚强战斗堡垒,提升农村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
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亲自部署、亲自推动。习近平总书记针对脱贫攻坚不同阶段形势任务,对驻村帮扶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为做好驻村帮扶工作举旗定向,注入强大精神动力。得益于广大驻村干部真帮实扶、无私奉献。据统计,全国有近6000名干部驻村超过6年,665名驻村干部在脱贫攻坚一线献出了宝贵的生命。近几年,驻村帮扶工作群众满意度均在90%以上。得益于各方履职尽责、同心协力。各地各部门坚持因村派人、尽锐出战,帮助贫困村解决脱贫攻坚面临的突出困难和问题。各级驻村帮扶工作主管部门主动作为、较真碰硬,有效保障了驻村干部派得出、留得住、干得好、有激励。
二、深刻认识做好新阶段驻村帮扶工作的重要意义
乡村振兴,关键在人。驻村帮扶工作是我国政治优势、制度优势的具体体现,是长期性的制度安排。习近平总书记在2020年底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坚持和完善向重点乡村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制度”。今年2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再次强调,“要坚持和完善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东西部协作、对口支援、社会帮扶等制度,并根据形势和任务变化进行完善”。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指导意见》和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都对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作出了部署。中央组织部牵头起草了《意见》,5月1日以中央办公厅的名义印发,进一步明确了总体要求、选派范围、人选条件、职责任务、管理考核、组织保障等要求,这是适应“三农”工作新形势新任务,对新阶段驻村帮扶工作的再动员、再部署。
(一)做好驻村帮扶工作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有力举措。党中央、国务院对新阶段驻村帮扶工作的决策部署是明确的,要求是硬性的。我们务必要提高政治站位,不折不扣抓好贯彻落实,用实际行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站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战略高度,完善制度建设,强化督促落实,做好驻村帮扶各项工作。
(二)做好驻村帮扶工作是建强村党组织、夯实党在农村执政根基的客观要求。抓好农村工作,要始终把建强农村基层党组织作为首要任务。经过8年脱贫攻坚,脱贫村“两委”班子“涣散”情况已经不多了,但“软弱”的问题仍然存在。我们要通过继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持续不断推动建强村级党组织,提升农村工作能力。
(三)做好驻村帮扶工作是推进强村富民、逐步迈向共同富裕的客观要求。当前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还十分繁重,一部分脱贫户脱贫基础还比较脆弱,一些边缘户稍遇到点风险变故马上就可能致贫。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刚刚开局起步,其深度、广度、难度都不亚于脱贫攻坚。我们要用好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这支力量,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政策举措落实落地,促进广袤农村地区、广大农民群众逐步实现共同富裕。
(四)做好驻村帮扶工作是提升治理水平、促进乡村和谐稳定的客观要求。实现乡村善治,必须要推动构建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我们要发挥好驻村干部身份超脱和组织协调优势,加强村“两委”班子建设,推动村务公开透明,组织动员群众切实参与乡村治理,汇聚各方力量共同提升乡村治理能力。
(五)做好驻村帮扶工作是为民办事服务、坚守人民立场的客观要求。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我们要发挥好驻村干部在群众中间、离群众最近的优势,经常联系走访群众,经常嘘寒问暖,推动完善乡村便民利民服务,帮助群众解决“急难愁盼”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准确把握新阶段驻村帮扶工作新部署新要求
同脱贫攻坚阶段相比,新阶段驻村帮扶工作有四个方面的变化。一是派驻村类别更多。在向脱贫村和党组织软弱涣散村派驻基础上,增加了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村(社区)、乡村振兴任务重的村派驻。二是职责任务更繁重。脱贫攻坚期间,主要任务是推动落实精准扶贫政策举措,工作对象是贫困村贫困人口;在新阶段,主要任务是推动强村富民,既包括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也包括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对象覆盖所有农村人口。此外还承担建强村党组织、提升治理水平、为民办事服务等三个方面的职责任务。三是派出单位责任更加明确。要求派出单位与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所在村实行责任捆绑,负责同志每年到村调研指导、推进工作,把选派工作纳入对有关单位考核内容。四是人选把关更加严格。要求由派出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提出人选,同级党委组织部门会同农办、农业农村部门及乡村振兴部门进行备案,派出单位党委(党组)研究确定。
文件印发后,各地闻令而动,迅速贯彻落实。贵州、云南省委主要领导作出批示,8个省份召开了驻村帮扶工作部署会,29个省份出台了实施意见或方案。各地各部门坚持尽锐出战,积极有序推进驻村干部选派轮换,截至8月底基本轮换完毕,全国在岗驻村工作队17.2万个,驻村干部56.3万人,其中,驻村第一书记18.6万人。全国有5.2万名任期届满的驻村干部主动请缨,继续驻村;中央单位选派457名精兵强将到定点帮扶县任驻村第一书记;新疆平均每个工作队5至6人;湖北向6户以上的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都选派了驻村工作队;吉林在轮换后两个月内完成全覆盖培训。总的看,各项工作进展顺利,势头良好,要再接再厉、乘势而上,进一步做好新阶段驻村帮扶工作。
(一)扎实做好选派轮换工作。根据近期调度情况,选派轮换还存在一些问题。比如派驻范围有“缩水”,《意见》要求,所有的脱贫村都要派驻第一书记和工作队。但个别省份的部分脱贫村目前既没有派工作队,也没有派第一书记。比如向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脱贫村倾斜不够,《意见》要求,“将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脱贫村作为重点,加大选派力度”。目前160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共选派驻村工作队1.65万个,驻村干部4.9万人,基本上也是一队3人,没有体现出加强力量。会后,各地要认真对照《意见》对定村派人工作的部署要求,抓紧调整完善。要坚持县级统筹、精准选派,根据不同类型村的需要,因村派人、科学组队。还没有完成选派工作的,要加快工作进度。对脱贫村,要实现一村一队,每队至少3人。对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村(社区),整村或接近整村搬迁的必须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少量搬迁和插花安置的,总体上要有工作队覆盖到。对160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脱贫村和西藏、新疆的脱贫村,要充分体现“加大选派力度”要求,选优派强。对乡村振兴任务重的村和党组织软弱涣散村,至少要派一名驻村第一书记。关于帮扶责任人的政策调整,考虑到脱贫攻坚任务全面完成,对此不作硬性要求,各地可根据实际需要安排乡村干部,作为防止返贫监测户的帮扶责任人。
(二)指导驻村干部发挥好作用。这一轮选派的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是新阶段驻村帮扶工作的“第一棒”,要下功夫做好利当前、管长远的工作。各级乡村振兴部门要履行业务主管部门职责,指导驻村干部认真履职尽责,切实发挥作用。
要帮助理清职责任务。《意见》明确,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承担建强村党组织、推进强村富民、提升治理水平、为民办事服务四项职责任务,具体是“四个重点围绕、十二个推动”。各地要指导县乡党委政府结合实际,进一步明确细化驻村帮扶任务,认真抓好落实。从乡村振兴部门的角度看,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第一是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严防出现规模性返贫。重点做好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脱贫人口稳定就业、培育壮大脱贫产业、扶贫项目资产管理等工作。对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要做好监测帮扶、稳定增收、社区管理、权益保障等工作。第二是组织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推进乡村治理等工作。突出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帮助基层培养一批优秀党组织书记,切实以组织振兴促进乡村振兴。这些职责任务是统一要求,也要注意把握阶段、分清主次、有序推进。
要帮助提高履职能力。今年以来,各行业部门30多项政策作了调整,有很多新要求。各地要着眼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新形势新任务,对驻村干部开展常态化培训,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论述、党中央有关政策文件、农村工作方式方法作为学习重点,争取年内实现新选派的驻村干部全部轮训一遍。市县可组织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就近到本市本县的示范村参观学习,开阔视野,拓展思路。要指导驻村干部扑下身子搞调研,进村入户摸情况,找准工作突破口,研究谋划帮扶村发展规划。要指导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处理好与村“两委”的关系,按照“帮办不包办、到位不越位”的原则,各尽其责、形成合力,不能“疙疙瘩瘩”,更不能闹矛盾、唱反调。
(三)加强驻村干部管理和保障。从以往情况看,有的地方激励导向不鲜明,有的保障措施落实不到位,有的对驻村干部管理死板,有的检查考评过多,有的动辄问责处分,造成一部分驻村干部工作压力大,缺乏积极性主动性。在新阶段,要高度重视这些问题,想方设法加以克服。
一是完善管理制度。要结合实际完善管理制度,注重驻村帮扶工作实际成效。县乡两级要严格落实考勤、请销假、工作报告、纪律约束等制度。派出单位要加强跟踪管理,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对工作不胜任的,及时召回调整。乡村振兴部门在具体管理工作上要主动担当、积极作为。从今年起,新轮换的工作队队员相关信息都要建立电子台账,以后即换即录、动态调整,每半年调度一次数据,及时掌握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调整变化情况。
二是加强保障激励。要进一步细化实化激励政策,突出“重基层、重一线、重实绩”的鲜明导向,激发驻村干部主动投身一线建功立业。要足额保障驻村帮扶工作经费,按规定发放驻村干部生活补助、交通和通讯补贴,关心驻村干部工作、生活、思想动态,及时消除“后顾之忧”,为驻村干部扎根基层、干事创业提供必要条件。
三是加强典型宣传。要大力传承和弘扬脱贫攻坚精神,保持和发扬攻坚克难、一抓到底的优良作风。要深入挖掘、认真总结、广泛宣传驻村帮扶工作中涌现的先进典型,营造接续奋斗、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同志们,做好驻村帮扶工作责任重大、意义深远,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决贯彻好、落实好党中央决策部署,扎实推进驻村帮扶工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夯实基础、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