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实现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

如何实现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

农民合作社是广大农民群众在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是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中坚力量。截止2020年底,我国农民合作社总量已经超过200万个,经过多年持续发展,农民合作社在组织带动小农户、激活资源要素、引领乡村产业发展、维护农民权益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仍存在制度不规范、与成员联结松散、资源和人才双重不足、指导服务体系薄弱等发困境。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合作社发展。为促进合作社高质量发展,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等11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的若干意见》,就合作社规范管理提出进一步要求和部署,并先后确定3批406个试点单位开展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工作。就现实看,扎实有效地开展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充分发挥典型引领作用,对于推进我国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具有重要支撑作用。

如何实现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

一、科学实施合作社分类指导


由于当前合作社实际发展中良莠不齐,差异明显,不可能简单采取一刀切的措施推动合作社的整县提升工作,相反,必须因地制宜,一社一策,分类指导。在这一重要方面,重点应当实施三大突破:一是建立健全合作社评估考核机制。建立合作社发展质量考核体系,引入专业化第三方机构以县域为单位对合作社的制度建设、发展效益、发展能力等进行综合评估,准确识别合作社发展现状和问题。二是分类精准指导合作社发展。根据评估结果编制《县域合作社提升行动方案》,对不同类型合作社按照“四个一批”实行分类指导。扶持壮大一批成熟发展型合作社,注重典型打造,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规范提升一批发展潜力大的成长发展型合作社,强化其能力建设;培育或引导转型一批有一定助农联农功能但发展效益较差的分化发展型合作社;清理整顿一批制度不规范、治理机制不健全、带动效应差的停滞发展型合作社,执行退出程序或变更注册为家庭农场等其他经营主体。三是强化合作社示范创建。以县域为单位,结合评估结果分区域、分领域、分类型选取代表性合作社进行重点培育,打造一批合作社示范点位。着重围绕基础规范提升、治理能力提升、市场能力提升整合协调省、市、县涉农相关部门资源予以支持。


、探索建立合作社辅导员制度


在合作社发展基础仍然总体薄弱的条件下,单纯依靠农民的自身力量发展将面临较大困难,通过双向发力加快建立运行高效的合作社辅导员队伍,是当前有效推进合作社整县提升工作的关键选择:一是建立内部辅导员队伍。通过县主管部门指派、乡镇涉农管理人员推荐、各示范级合作社理事长推选报名等方式,建立内部辅导员制度。指导合作社开展规范化建设,协助其建立健全民主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收益分配制度、岗位责任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定期对合作社日常运行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分析。二是拓展外部辅导员队伍。以社会服务采购的形式聘请专业的财务、审计、品牌推广等人员,辅导合作社财务会计工作、成员账户设置和年度会计报表汇总上报等工作,以及指导合作社开拓产品市场、开展产品、服务品牌化经营、参与著名、驰名商标评比认定。


三、创新优化利益联结机制


当前农民合作社大量存在空壳社和僵尸社,发展持续性弱,对农民带动力不强,主要原因就在于农民实际参于度低,缺乏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因此,以制度创新强化多元化利益联结,真正实现共建共营共享,是当前合作社发展提升面临的最为紧迫的任务:一是明晰产权结构,平衡好各主体间的合作性与独立性。以社员为主体,按照“基本股+发展股”股权模式,吸纳成员资源资产折合入股,鼓励农户以土地、技术、劳动等生产要素二次投资入股;明确产权归属,特别是盈余公积金和专项发展资金等公共产权必须量化到户,防止集体产权与个人产权混淆。二是创新收益分配方式,增强内部利益联结紧密程度。明确积累和返还的利润比例,坚持按交易额(量)分红与按股分红相结合以保护普通成员利益;建立包容性收入分配制度,分类考虑劳动、财产、技术等投入要素,充分激发成员活力;通过“保底收益+二次返利+奖励激励”方式,把利益分配环节内化到生产、加工、销售各环节,增强内部利益联结,调动成员积极性。三是增强合作社服务带动能力。支持合作社开展农业生产托管,为小农户和家庭农场提供农业生产性服务;鼓励支持合作社采取“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合作社+电商+农户”等模式,通过合同价收购、盈余返还、股金分红、土地流转收入、劳务收入等方式,与其成员、周边农户特别是相对贫困农户建立稳定的合作发展关系与紧密的利益联结关系,让农户分享更多的产业增值收益。

如何实现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

四、全面构建人才引育和激励制度


就现实看,当前合作社发展中人才不足的制约十分严峻,必须引育和激励并重,多措并举破解现实矛盾:一是强化合作社管理人员赋能。与专业培训机构合作,加强合作社管理人员组织战略、股权架构、治理机制、财务管理、运营绩效体系、理事长个人领导力等合作社基础知识和基本理念的系统学习。综合运用培训、实地考察、国内外游学等方式拓宽发展视野,全面提升综合能力。二是创新合作社经营管理人员激励机制。采取“基本工资+绩效奖励+社保支持”的方式,在符合民主决策程序的前提下,从合作社年度净利润中提取一定比例作为给予核心管理人员的年终绩效奖励。由政府出资给予合作社管理人员购买社保进行补贴。探索以岗位分红、期股期权等分享合作社长期发展利益的激励机制。按年度组织开展优秀理事长评选活动,为获奖理事长提供专业培训、赴国内外参观考察以及系统深造等机会,提升其发展视野和经营管理能力,增强其精神激励。三是引育高素质合作社核心管理人员。出台人才引进激励政策,吸引“新农人”“新乡贤”“新村民”以及返乡创业农民、大专院校毕业生等乡村精英参与合作社发展,引进职业经理人参与进入合作社经营管理团队,负责合作社具体业务的管理运作。


五、引导合作社多元融合发展


当前合作社发展机遇与挑战并存,合作社单打独斗式的发展方式将面临众多困难,抱团合作,开放发展,将是新时期合作社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基本路径:一是支持发展合作社联合社。鼓励合作社依法自愿组建联合社,实现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的提升。创新区域性联合社发展模式,探索构建“基层社-乡镇联合社-县域联合总社”的多层级组织体系,上下层级合作社建立业务指导、资源共享、股份合作等关系。二是引导合作社与新型经营主体、供销社融合发展。引导合作社与家庭农场、龙头企业融合发展,支持合作社通过交叉持股、签订产品供销合同、建立要素合作契约等方式深化合作关系,将部分新型经营主体的资金、渠道、技术、品牌等方面的优势共享给合作社。促进合作社与供销社建立合作关系,鼓励基层供销社为合作社提供农资供给、产品销售、农机劳务、技术指导等服务。三是促进合作社与集体经济组织融合发展。结合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以明晰职能、权责、资产边界为前提,吸纳区域内的集体经济组织通过股份合作、资产租赁、资金借贷等方式建立合作关系,实现合作社与村级集体经济联动发展。

(作者单位:郭晓鸣、骆希:四川师范大学乡村振兴研究院,虞洪:四川省社会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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