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湖北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要突出抓好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两类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关于开展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的若干意见》(中农发〔2019〕18号)等政策举措,以高质量发展为主线,加强全省农民合作社的制度供给,优化要素保障,创新机制方法,强化指导服务,发挥试点示范,引导全省农民合作社内强素质、外强能力,充分发挥其服务带动、辐射引领作用,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产业强省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撑。截至2021年6月底,全省在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登记的农民合作社有105886家,共有联合社435家,其中行业性联合社293家、区域性联合社98家、主体多元融合型联合社44家。
一、发挥特色,因地制宜组建行业性联合社
湖北省是农业大省,素有“千湖之省、鱼米之乡”的美誉。充分利用资源禀赋,发挥比较优势,重点围绕优质稻米、生猪、特色淡水产品(如小龙虾)、蔬菜(含食用菌、莲)、家禽及蛋制品、茶叶、现代种业、菜籽油、柑橘、道地药材十大农业产业链,因地制宜组建行业性联合社,通过联合有效对接市场,不断增强竞争能力。目前,行业性联合社达293家,占据全省联合社数量的半壁江山。例如,地处全省黄鳝之乡——仙桃市的兴鑫养殖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成立于2019年6月,由18家黄鳝养殖合作社组成,实行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绿色化、品牌化生产经营。2020年,成员养殖的黄鳝价格从30元/斤提高到36元/斤,单价提高近20%。联合社当年销售量7.5万吨,销售额30多亿元,同比增长30%以上。通过强强联合,抱团发展,有效解决了单体合作社规模偏小、实力偏弱等问题,极大提高了市场话语权、定价权和竞争力。
二、增强辐射,因势利导组建区域性联合社
立足区位和交通便捷优势,湖北省在关键节点、枢纽乡镇引导布点组建了近百家区域性联合社,充分发挥联合社的辐射带动作用。联合社通过开展人才培训、信息发布、技术服务、农资配送、订单收购、品牌锻造、市场销售等全链条服务,解决单打独斗、各自为战、各唱各调、合力不够、信息不对称等问题。例如,咸宁市强农现代农业产业农民合作社联合社于2018年5月组建,以咸宁市嘉鱼县高铁岭镇为依托,网络了11家主要从事蔬菜、莲藕等种植的合作社,服务带动了近千户小农户。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保供蔬菜100余吨,年底销售各类蔬菜1000余万元,同比增长20%以上,促进了合作社和成员增产增收增效,带动了周边小农户共闯大市场,有效防范了自然、市场等风险。
三、优势互补,因情施策组建融合型联合社
为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畅通供应链,市(州)、县(市、区)农民合作社业务指导部门积极撮合了40余家有发展前景、有合作意愿、有良好产业的家庭农场等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多元融合发展。充分发挥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作为初级农产品提供者的作用,实现优势互补、功能互促、互惠互利、共同发展,促进生产经营规模扩大,提高统一服务水平,增强发展活力和内生动力。例如,在素有“小龙虾之乡”之称的潜江市,熊口镇赵脑村创办家庭农场66家,2019年该村家庭农场组团式成立了湖北润秋虾稻共作农民合作社联合社,本着“品牌立社,发展为先”的宗旨,以“整合资源,科技兴农”为经营理念,统一技术培训、统一服务指导、统一农资供应、统一农机服务、统一产品收购、统一加工和销售,在全村打造万亩虾稻共作基地,形成资源集聚优势,开发出“赵脑虾稻”等一系列绿色生态农业产业链,形成“龙头企业+联合社+基地+家庭农场”的经营模式,2020年虾稻产量5800多吨,销售收入2456多万元,入社成员比非成员每亩增收600多元。
四、优化供给,厚植联合社金融支持好土壤
一是强化财政支持。2021年6月,湖北省印发《湖北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实施办法的通知》(鄂财农发〔2021〕18号),提出了2021—2025年省财政每年再安排10亿元资金,其中5亿元集中支持十大重点产业一体化建设,贴息资金5亿元主要支持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康发展。例如,作为第二批全国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单位,阳新县2020年安排财政资金32万元,对从事生猪、水产、粮食、果蔬等经营的8家联合社入驻农贸大市场场租给予两年减免支持。
二是拓展融资渠道。为有效破解联合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问题,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先后与农业银行、建设银行湖北省分行、农业发展银行湖北省分行、工商银行湖北省分行、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等6家金融机构签订了“十四五”战略合作协议。为推进实施好协议的落实落地工作,2021年5月,省农业农村部门与建设银行湖北省分行分别在十堰市、襄阳市举办了涉农信贷产品推介对接会,为十堰市37家合作社授信2320万元、现场发放贷款1660万元,为襄阳市45家合作社授信2490万元、现场发放贷款2553万元。
三是加大担保授信力度。2021年3月,湖北省农业信贷担保有限公司加大创新开发力度,调低担保费率(0.5%~0.8%),降低融资综合成本。截至2021年3月31日,新增放贷1515笔,金额13.11亿元,金额较上年同期增长95.7%。在保项目6419笔,其中农民合作社2184笔、占比34%,累计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贷款担保108.22亿元。
(作者:蔡晖;作者单位: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