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设立青岛中德智能制造
技师学院的批复
鲁政字〔2021〕210号
青岛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恳请批准以青岛西海岸新区中德应用技术学校为主体设立技师学院的请示》(青政呈〔2021〕59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国务院《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技工院校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同意你市依托青岛西海岸新区中德应用技术学校设立青岛中德智能制造技师学院。设立后学院的机构编制、领导配备、办学经费等事宜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
二、青岛中德智能制造技师学院设技师部和高级技工部。学院办学规模三年内逐步达到6000人,其中技师部2000人、高级技工部4000人。根据国家和省关于技师(预备技师)专业设置的相关规定,学院技师部设置机电一体化技术、工业机器人应用与维护、数控加工(数控车工)、物联网应用技术、工业互联网与大数据应用、电气自动化设备安装与维修、工业自动化仪器仪表装配与维修、智能制造技术应用8个专业。
三、青岛中德智能制造技师学院以培养技师(预备技师)和高级技工为主要目标,同时承担企业高技能人才和各类职业教育培训机构师资培训任务。招生对象主要为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取得中、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职业院校毕业生和企业在职职工,学制2至4年。
四、青岛中德智能制造技师学院招生和毕业生就业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办理。学生学习期间和毕业后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青岛中德智能制造技师学院应在3年内达到国家和我省规定的各项办学要求,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对学院的办学情况进行评估和检查。
六、青岛西海岸新区中德应用技术学校作为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要做到“三个不减”:保持现有中等职业教育办学规模不减,并在此基础上持续稳步增加;保持现有中等职业教育投入不减,并持续改善办学条件;保持现有实训实践和知识传授课时、内容不减,并持续提升办学质量。
你市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和《教育部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整省推进提质培优建设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的意见》(鲁政发〔2020〕3号)部署要求,切实加强对青岛中德智能制造技师学院的领导,做好学院的总体规划和建设工作,积极协调解决学院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支持学院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努力培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技术技能型人才,为奋力开创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新局面作出更大贡献。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10日
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设立山东乡村振兴实践研究院的批复
鲁政字〔2021〕212号
德州市人民政府,省农业农村厅、省农科院:
你们《关于以省政府名义批复设立山东乡村振兴实践研究院的请示》(德政呈〔2021〕23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山东乡村振兴实践研究院建设方案》,采用新型研发机构形式建设山东乡村振兴实践研究院(以下简称研究院)。
二、研究院为不纳入机构编制管理的事业单位,按程序可依法申请设立登记为事业单位法人,不明确机构规格,不核定事业编制,由德州市、省农业农村厅、省农科院共建共管。
三、研究院建设及运行资金主要由德州市负责筹集。
四、研究院按照规定设立党的组织,实行院党组织领导下的理事会决策、院长负责制。
五、研究院要按照省委、省政府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的部署要求,开展乡村振兴相关理论研究、人才培训、科技成果转化、实践总结等工作,为基层干部群众提供培训指导服务,为现代农业发展提供智力和科技支撑。
六、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及时调度进展情况,协调解决研究院建设运行中的有关问题,保障研究院健康发展,为全省乡村振兴作出积极贡献。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