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编制《山东省村务公开指导目录》的目的是什么?
一是进一步落实村务公开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山东省村务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政策,编制《山东省村务公开指导目录》,为促进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助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强化制度支持。二是增强工作指导的针对性。编制《山东省村务公开指导目录》,便于县(市、区)修订村务公开目录时规范把握,增强制度落实的刚性要求和可操作性,也为全省按时完成修订任务奠定基础。三是进一步推动提升村务公开水平。《山东省村务公开指导目录》从公开内容、程序、时间等方面作了规定,突出实用性和实效性,有利于促进党和政府强农惠农政策的落实,保障村民依法行使对村务进行民主监督的权利。
2.《山东省村务公开指导目录》对村务公开的内容是如何确定的?
《山东省村务公开指导目录》将村务公开内容分为3类共47项,其中,本村的村民自治章程、议事规则、村规民约等制度类9项,本村经济、建设发展规划等事务类24项,村级财务收支情况等财务类14项。在此基础上,要求各地结合实际拓展和丰富公开内容,进一步梳理本地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常态化疫情防控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纳入公开内容;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以及十分之一以上村民或者五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联名要求公开的其他事项,应纳入公开内容;涉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应征求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意见。
3.《山东省村务公开指导目录》对村务公开的程序是如何规定的?
村务公开一般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村民委员会依法提出村务公开的具体方案,涉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要征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2.村务监督委员会对具体方案进行审查并提出意见;3.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召开联席会议,讨论确定公开方案;4.村民委员会对公开方案确定的内容按照规定的形式和时间予以公布。
各县(市、区)可根据实际,在以上村务公开程序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实化具体公开程序。
4.《山东省村务公开指导目录》对村务公开的时间是如何要求的?
村务公开时间,总的要求是区分一般事项、财务收支事项、重大事项等,分类确定具体公开时间。具体公开时间是:1.一般事项至少每季度公布一次,具体公开时间应在每季度结束之日起5日内公布;2.财务收支情况应当逐项逐笔每月公布一次,并接续公开,具体公开时间应在每月结束之日起10日内公布;3.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当随时公布,具体公开时间应在重大事项依法讨论决定之日起5日内公布。
法律法规政策对公开时间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5.落实村务公开目录应注意哪些事项?
一要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坚持全面、真实、及时、规范的原则,不断提升村务公开质效。对涉及需要公开自然人个人信息的内容,按规定保护个人隐私。
二要注重发挥好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特别是对于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要组织力量进行调查、妥善处理,依法给予答复。
三要加强村务公开档案规范化管理,按照《村级档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妥善保管村务公开的事项、讨论决定的相关会议记录、群众质询及答复等材料,方便查阅利用。
四要注意加强政务公开与村务公开工作的协调联动,乡镇(街道)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相同的部分,要上下一致,相互印证,真实可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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