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门口的美好生活如何实现?专职社区工作者的待遇会提高吗?近日,在《有请发言人》推出的“八八战略”实施二十周年特别节目——《接力二十年 “浙”里向未来》中,浙江省民政厅新闻发言人、党组成员、副厅长李洁回答了这些社会关注度较高的问题,和民民一起了解~
家门口的美好生活应该如何实现?
浙江省坚持人民至上,整合了辖区的资源,打造百姓可感、可及、可触的社区服务+社区治理的综合体。有邻里餐厅、便民超市、咖啡书吧,成长驿站、社区书房,包括健身中心、居家养老照料中心大大小小20多个功能区块。不管老人、孩子、年轻人,都可以在这里找到感兴趣并满足自己相关的家门口的需求。各个功能区块都向大众开放的,可以就近享受社区的优质公共服务。这样的社区服务综合体,是浙江省现代社区建设进程中的一项重要举措,它可以有效地集成社区服务,让社区服务更加便捷高效。
居民公约并没有法律约束力,为什么在社区能起到大作用?
在社区叫居民公约,在村里叫它“村规民约”。虽然没有相关法律的强制性,但是它的制定是由村民或居民自己共同协商制定并共同遵守,也能有效地凝聚群众的力量,促进村社的和谐、净化乡风民俗、助力基层治理。浙江省所有村社,都制定了相关的“村规民约、社区公约”,内容不尽一样,要跟当地的实际情况结合。
我是一名在校大学生,看到社区队伍建设工作越来越专业,想问一个很实在的问题。我听说,专职社区工作者的薪资待遇并不是很高,与他们的工作付出相比有点不平衡。请问未来专职社区工作者的薪资待遇是否能得到提升?
咱们就不用等未来了,现在正在提升。明确了专职社区工作者年平均工资不得低于当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2倍,如果财政条件或者相关其他各方面条件可以的话可以提高到1.8倍。同时明确按此标准调整后的专职社区工作者的薪酬不得低于上年度的薪酬水平,也就是说只升不降。同时还完善了专职社区工作者薪酬动态调整和正常增长机制,进一步落实了专职社区工作者养老、基本医疗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同时也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提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要求落实一年一次的体检、带薪休假等福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