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20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农业“新六产”的意见》,要求准确把握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部署,坚持产业链相加、价值链相乘、供应链相通“三链重构”,突出农村电商和乡村旅游“两大重点”,推动终端型、体验型、智慧型、循环型“四型发展”,形成全环节提升、全链条增值、全产业融合的农业“新六产”发展格局,为我省农业由大到强转变、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
农业新六产定义:
一产的一份收入,经过二产加工增值为两份收入、再通过三产的营销服务形成三倍收益,综合起来是六份收入,产生乘数效益。“新六产”的本质是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它拉长农民增收链,是农业产业化的升级版。
即通过鼓励农户搞多种经营,即不仅种植农作物(第一产业),而且从事农产品加工(第二产业)与销售农产品及其加工产品(第三产业),以获得更多的增值价值,为农业和农村的可持续发展开辟光明前景。因为按行业分类,农林水产业属于第一产业,加工制造业则是第二产业,销售、服务等为第三产业。“1+2+3”等于6,“1×2×3”也等于6。增加农民收入,保障有效供给,是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主要目标。山东正以一种新型农业发展模式“新六产”,有效解决这个问题——将第一产业的农产品进行二产加工,由原本一份收入增值为两份,再通过三产的营销服务形成三倍收益,最终获得六份收入。
山东省的政策和发展目标是什么?
山东省农业厅副巡视员于永德介绍,《意见》重点以农业产业为基础,大力推进产业链的纵向延伸和横向整合,打通和拓展产业链条;以共享为核心,完善“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利益联结机制,让小农户共享发展红利。《意见》明确了农业“新六产”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提出了到2020年全省建设农业“新六产”示范县50个,培育示范主体600家的目标;并从塑造新型业态、培育带动主体、做优发展载体、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健全服务保障体系、建立推进机制等方面,提出了23项支持政策和保障措施。
山东完善农业“新六产”发展利益联结机制,大力发展订单农业。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优先聘用已流转土地或以土地经营权入股的农民,拓宽农村富余劳动力稳定就业渠道。完善利益分配机制。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保护价收购+利润返还或二次结算”等方式,与农户建立稳定的合作发展关系。支持农户将承包土地经营权、集体林权、水域滩涂养殖权等产权入股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实行“租金保底+股份分红”等方式的收益分配机制,让农户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鼓励村集体牵头组建土地股份专业合作社,引导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等入股合作社,切实保障农民土地入股收益。
于永德说,目前,山东省农业“新六产”带动主体不断壮大、发展模式初步形成、利益联结机制逐渐完善,已初步形成良好发展态势。全省家庭农场发展到5.5万家,农民合作社18.6万家,规模以上农业龙头企业9600家。下一步,山东将围绕农业“新六产”发展的关键环节,推动财政扶持、税收减免、金融支持、土地利用、科技支撑、农业用水用电等方面的政策措施落实落地。(文章来自网络,用来学习参考,如有侵权请及时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