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会一课,是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三会一课”制度是党基层支部长期坚持的重要制度,也是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的重要制度。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加强党的自身建设,仍须重视和坚持这一行之有效的制度。
党支部通过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经常组织党员学习党的方针政策、时事政治和科学文化知识,不断提高党员的政治觉悟和工作水平,从而适应新形势,更好地完成党的各项工作任务。
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可以使党员对党的工作中的一些重大问题,在党的会议上进行民主讨论,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统一思想,做出决议。同时党员定期讨论支部工作,有利于发扬党内民主,总结工作经验,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使党组织和党员更好地接受批评和监督。
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可以使党员经常受到党性教育、党的优良传统作风教育、怎样做一个合格党员的教育,增强党员的党性观念,不忘自己是一个共产党员,从而在各项工作中自觉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坚持“三会一课”制度要注意不断改进内容和形式,注重质量,避免流于形式。
一.支部大会
1.会议时间: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主持。
2.与会人员:会议由全体党员参加,根据内容的需要,有时可吸收非党干部或入党积极分子列席参加。
3.会议内容:
(1)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党支部贯彻落实的计划、措施。
(2)定期听取、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
(3)讨论发展新党员和接受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
(4)选举支部委员会成员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
(5)讨论需由支部大会决定的其它重要事项。
4.会议形成的决议由支委会负责检查落实。
5.会议记录:支部组织委员负责会议记录,会议记录要认真保管,年终归档备查。
6.基本组织程序:
(1)选定议题,提前通知全体党员。
(2)会议主持人报告党员出、缺席情况,宣布会议议题,开始开会。
(3)党员围绕进行民主讨论和表决。
(4)宣布表决结果,形成支部大会决议。
7.有关规定:
(1)支部党员大会一般为三个月召开一次。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推迟举行,支部委员会必须向上级党组织报告说明。
(2)正式开会时,必须要有支部半数以上的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参加,方可开会。
(3)大会决议必须经过应到会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才有效。
二.支委会议
1.会议时间: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及有必要时,支部书记可随时召集。
2.与会人员:会议由全体支委会成员参加。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主持。
3.会议内容:
(1)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和意见。
(2)讨论通过年度支部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3)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4)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5)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及党员发展对象,评选优秀党员。
(6)讨论支部工作重要事项和工作措施。
4.会议要求:支部委员会决定重要事项时,到会支部委员必须超过半数以上;如遇重大问题要作出决定,到会的委员不超过半数时,必须提交党员大会讨论。
5.会议形成的决议,应确定有关支委会成员负责检查落实,并向书记报告执行情况。
6.会议记录: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时间、地点、主持人、缺席人员名单、会议议题、会议决议等。会议记录由专人保管,存档备查。
7.基本程序:
(1)会前准备。确定议题、开会时间、地点,向全体支部委员通报情况,每一位支部委员作好参加会议的准备。
(2)召开会议。主持人向到会人员报告会议议题和议程,集体讨论,形成决议,对落实决定事项作出明确分工。
(3)整理支委会作出的决议或决定及会议记录,及时存档备查。
8.有关规定:
(1)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需要也可以随时召开。
(2)召开支委扩大会议,要有超过半数的支委参加。列席会议的同志在会上可以发表意见,但没有表决权。
三.党小组会
1.会议时间: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至两次,如支部有特殊任务,次数可增加,也可推迟召开。
2.与会人员:会议由小组全体党员参加,由党小组长主持。
3.党小组会的主要内容:
(1)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传达支部的决议,讨论贯彻支部决议的具体措施及每个党员应承担的任务。
(3)党员汇报思想、工作、学习和执行党支部决议的情况。
(4)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5)定期召开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4.注重效果:会前要有准备,会议内容要集中,每次会议有针对性、有重点地解决一两个问题即可。
5.会议记录: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会议记录要认真保管,存档备查。
6.基本程序:
(1)会前与党支部沟通,确定内容、方法,通知党员做好准备;
(2)抓住中心内容讨论,力求统一思想;
(3)根据讨论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
(4)指定专人负责做好记录,记录本由党小组长负责保存,党小组长要及时将会议情况向支部汇报。
7.有关规定:
(1)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至两次。
(2)党小组会内容一般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党支部工作,结合本小组的实际情况确定,每次解决一两个问题。
(3)党小组会由党小组长负责召集、主持。
四.一课党课
1.上课时间:每个季度上一次党课。
2.党课内容:
(1)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
(2)学习党的方针政策。
(3)学习党建相关理论和知识。
(4)结合当前形势,对党员进行先进性教育和形势、任务教育。
3.党课要求:
(1)要认真制定党课计划,由组织委员负责。
(2)建立考勤制度,无特殊情况,不能无故缺席。对因故未能参加党课的党员要及时补课。
(3)党课教员由支部书记担任,也可以邀请上级领导及党员先进典型人物和由具备授课能力的其他支委担任。每次授课必须要充分准备,讲课时要联系实际,讲求实效。
(4)每次党课要认真做好记录,以备上级检查考核。
4.基本程序:
(1)课前准备。确定课题和讲课时间;精选讲课教员,认真备课。
(2)集中组织党员听课。
(3)课后消化,组织讨论或测试。
5.有关规定:
(1)党课必须定期进行,一般情况下,每两个月上一次党课。如果有特殊情况,可适当增减上课次数。不过,至少每个季度一次。
(2)党员(含预备党员)必须自觉参加党课学习,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或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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